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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还不是费澜的时候,就很喜欢小提琴,当然那是仅次于钢琴的。只是一个人没办法将自己贡献给两种乐器,想要在钢琴的弹奏技巧上更精进一步,就必须舍弃别的东西,在对钢琴技巧练习的修行中,他放弃了恋爱的时间,而全心全意地来投入。当在钢琴前弹奏的时候,感觉无比幸福,直到他的朋友点醒他,使他站起来离开那个繁荣场,在仅有的时间里抓住了亲情。
而小提琴,是妹妹的最爱。妹妹也会弹钢琴,好像他们这一家天生对乐器有着非凡的天分,不过比起小提琴来,钢琴只能说是“会”而已,就像他一样,他会拉小提琴。他的琴技是妹妹教的,对于小提琴那些亢长的历史,他完全不知道。当然,不了解小提琴的历史,一点也不妨碍他的拉奏。
所以现在,他拿着课本看着小提琴的历史,觉得还是挺有趣的,阳光落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他觉得十分惬意。妹妹曾经到法国的巴黎音乐学院求学,并且琴技大为精进,在回到佛罗伦萨以后,让他刮目相看。那种感觉,就像一块璞玉被精心打磨,最终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奢侈珠宝一般大放异彩。
“有什么不懂的吗?”
费澜抬起头,看到文斯站在他的身后。文斯的身高并不高,在外国人中算是比较矮小的,大概只有一米七的样子,栗色的卷发和有些凌乱的胡渣,给人一种慵懒又散漫的感觉,但是蓝色的眼珠却在某个时候让人觉得凌厉。
“我在看小提琴的历史。”费澜抬起头说,并且露出一个微笑,“我从没有想过会是这个样子。”
文斯有些不屑:“每种乐器都有它的历史,你要拥有她,就要知道她的过去。”
他的中文真好!费澜有些惊讶地想,他以前认识很多说汉语的外国人,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像文斯这样说的那么流利,更何况是西班牙人。
于是他由衷地点点头:“是的……嗯,错过之前的课,我觉得很可惜,之后的课我会认真听的。”
文斯的脸色微微有些缓和:“以前练过小提琴吗?”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就费澜的经历来说,以前压根没有碰过这种乐器,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拿怎么握。
“这样,你把琴拿起来我看看,”文斯说。
有些事情无法隐瞒,就像你学会了自行车以后难以忘记,甚至很难装出你从没学过的样子。对于乐器的学习也是如此,这样的欺骗没有必要,亦是对他人的不尊重。
文斯看到费澜犹豫着没动弹,自己弯腰将他的小提琴从琴盒里拿出来:“站起来。”
“噢……”
容不得费澜拒绝,文斯就吧费澜拉了起来,然后琴弓将递给他:“右手。”
费澜顺从地拿起弓,看着文斯。
文斯从旁边拿起一根琴弓,示范给费澜看:“这里的拇指尖,靠紧这边的弓根,其他的手指这样按住弓杆,让手背拱起一个自然的圆形。手指放松,不要特别用力,要有自然柔软的感觉……”他看了费澜一眼继续说,“拇指与中指相对,小指的指尖,放在弓杆上,这样根据需要移动。”他灵巧地动了一下小指,向前与向后移动。
“四指之间,略微靠拢,不要分开。”文斯说,“你试一下。”
文斯看着这个有点迟钝的年轻人拿起琴弓,展示给自己看。在他的印象中,这样的富家子弟虽然傲慢无礼又自视甚高,但也并非想象中的一无是处。他们可能流连夜店直至天明或者挥霍金钱和精力在旁人看来浪费时间的事情上,但是某些地方,总能提现出金钱的优越性。
他不知道为什么文斯对他的问题回答起来支支吾吾,但是只要一个人拿起提琴,他就能知道对方是不是新手,是否真心想学习,还是就像刚才那位同学听到的传闻那样,就是来追女孩子的。
“我学过一点,跟我的……亲戚,”对方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只是学着拉奏而已,并没有这样系统地学习。”
他的说话方式很谦虚,但是当他拿起小提琴的时候却又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小提琴也是一个需要双手配合的弦乐器,当这一个人摆出演奏的姿势的时候,从眼神直至姿势都发生了改变。那种变化如此的自然而然,就好像他会拉奏小提琴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文斯惊讶极了,但是并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姿势,在好几年以前,他还在国外的时候他认识的那些小提琴的大师,就是像他这个样子。只是随意地拿起来,但是左手的手指轻轻按在指板上的时候,气场就发生了改变,连神态也变得傲慢起来。
这个年轻人……可以说还是个孩子,一个上大一的孩子能有多大的年纪呢,但是当他这样摆好演奏的姿势的时候,文斯觉得面对的就是一位精于小提琴的专家一样。
“拉一下,”文斯说,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尽可能地平静,“就这首曲子。”
在乐谱架上有一首练习曲,文斯将它翻开来:“这首。”
这是一首所有初学者都要学习拉奏的练习曲,当然费澜以前也有拉奏过。
不过在听过费澜演奏过后,文斯还稍微松了口气,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是一种吊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下来了。虽然这个年轻人的气场看起来堪比提琴大师,确实,在他的演奏中所表现出来的左手的技巧,比如,双弦、换把、揉弦,以及右手的技巧——连弓、分弓、顿弓、跳弓、拨弓等都非常准确与到位,但是也仅止于此。他依然是一个只是把握了技巧的外行人,也许他的演奏你挑不出一点儿的毛病,但是碰到真正的名曲,他可能没办法演奏地很好。
文斯想,也许他的那位亲戚教过他提琴,从姿势到技巧,但是很明显,这个人只是把握了外在的东西而已,他缺少磨练,缺少个人风格,缺少更多的投入与运用。
他还只是一个初学者而已。
这是文斯的结论。不管这个人为什么会有音乐大师的气场,但是只要一经演奏,文斯就能听到他真正的实力。
“你可以和高年纪的一起拉奏,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我。下一节课是高年级的课,你去那里跟他们一起听。”文斯过来拿走费澜刚到手的那本初级入门的小提琴教程,然后对他说,“你已经不需要这本了。”
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叠书籍,文斯说:“这是高年级的,另外还有一张书单,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买来看下。”
费澜茫然地看了一下书单《小提琴演奏者的节奏训练》、《小提琴演奏中的力度问题》、《小提琴教程》等各种书籍,他曾经在妹妹的书架上见过,不过他没有时间阅读那些。
在别人惊讶的视线下,费澜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向高年级的区域。
其实那也不算是高年级,只是对小提琴有基础的学生所联系的区域。因为选修课的小提琴老师只有一位,而且学生之间各自学习的差距比较大的关系,通常是第一节课给初学者上,第二节课给这些学生上课。通常初学者来选修小提琴只是好奇而已,所以在第二学年会有许多人转向别的选修课,所以在这片已经有所基础的小提琴学生的人数很少。
张月雁就在这里,看到费澜走过来,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但是并没有说什么。
☆、第十章
本来嘛,学校里有钱人家的孩子也挺多的,虽然费家在当地影响力挺大,但是送辆车给心仪的女性什么的,也不算什么特别的新闻。但是费澜的事情闹的特别大,学校的bbs上最近疯传。当然,这和费澜本身的身份也有关系,最主要还是校花张月雁带着男盆友冲到人家家里,把钥匙扔在那里的嚣张举动。
bbs里本来还是挺为张月雁叫好的,一部分也是因为她的男盆友彦磊在学校里很得人缘,但是最近,舆论中有有些不满的声音。一部分人认为,对方只是送了一辆豪车来表达自己的爱慕嘛,用不着做的那么过分,不想要的话,干脆拒绝就好了,更何况当时费家的公子还在病中,两个月前差点送了命。既然别人喜欢你,对你表达爱慕之心,就算不表示感谢,也不用做的那么过分,给对方下不了台啊。
此评论一出,bbs里纷纷有人表示同意,觉得校花张月雁做的太夸张了,更有甚者,就是认为张月雁在“炒作”自己。
“被费家公子追求,有那么了不起吗?非要弄地大家都知道吗?”一些匿名的游客也这样评论着,“就算是土豪,就算追求的手法... -->>
在他还不是费澜的时候,就很喜欢小提琴,当然那是仅次于钢琴的。只是一个人没办法将自己贡献给两种乐器,想要在钢琴的弹奏技巧上更精进一步,就必须舍弃别的东西,在对钢琴技巧练习的修行中,他放弃了恋爱的时间,而全心全意地来投入。当在钢琴前弹奏的时候,感觉无比幸福,直到他的朋友点醒他,使他站起来离开那个繁荣场,在仅有的时间里抓住了亲情。
而小提琴,是妹妹的最爱。妹妹也会弹钢琴,好像他们这一家天生对乐器有着非凡的天分,不过比起小提琴来,钢琴只能说是“会”而已,就像他一样,他会拉小提琴。他的琴技是妹妹教的,对于小提琴那些亢长的历史,他完全不知道。当然,不了解小提琴的历史,一点也不妨碍他的拉奏。
所以现在,他拿着课本看着小提琴的历史,觉得还是挺有趣的,阳光落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他觉得十分惬意。妹妹曾经到法国的巴黎音乐学院求学,并且琴技大为精进,在回到佛罗伦萨以后,让他刮目相看。那种感觉,就像一块璞玉被精心打磨,最终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奢侈珠宝一般大放异彩。
“有什么不懂的吗?”
费澜抬起头,看到文斯站在他的身后。文斯的身高并不高,在外国人中算是比较矮小的,大概只有一米七的样子,栗色的卷发和有些凌乱的胡渣,给人一种慵懒又散漫的感觉,但是蓝色的眼珠却在某个时候让人觉得凌厉。
“我在看小提琴的历史。”费澜抬起头说,并且露出一个微笑,“我从没有想过会是这个样子。”
文斯有些不屑:“每种乐器都有它的历史,你要拥有她,就要知道她的过去。”
他的中文真好!费澜有些惊讶地想,他以前认识很多说汉语的外国人,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像文斯这样说的那么流利,更何况是西班牙人。
于是他由衷地点点头:“是的……嗯,错过之前的课,我觉得很可惜,之后的课我会认真听的。”
文斯的脸色微微有些缓和:“以前练过小提琴吗?”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就费澜的经历来说,以前压根没有碰过这种乐器,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拿怎么握。
“这样,你把琴拿起来我看看,”文斯说。
有些事情无法隐瞒,就像你学会了自行车以后难以忘记,甚至很难装出你从没学过的样子。对于乐器的学习也是如此,这样的欺骗没有必要,亦是对他人的不尊重。
文斯看到费澜犹豫着没动弹,自己弯腰将他的小提琴从琴盒里拿出来:“站起来。”
“噢……”
容不得费澜拒绝,文斯就吧费澜拉了起来,然后琴弓将递给他:“右手。”
费澜顺从地拿起弓,看着文斯。
文斯从旁边拿起一根琴弓,示范给费澜看:“这里的拇指尖,靠紧这边的弓根,其他的手指这样按住弓杆,让手背拱起一个自然的圆形。手指放松,不要特别用力,要有自然柔软的感觉……”他看了费澜一眼继续说,“拇指与中指相对,小指的指尖,放在弓杆上,这样根据需要移动。”他灵巧地动了一下小指,向前与向后移动。
“四指之间,略微靠拢,不要分开。”文斯说,“你试一下。”
文斯看着这个有点迟钝的年轻人拿起琴弓,展示给自己看。在他的印象中,这样的富家子弟虽然傲慢无礼又自视甚高,但也并非想象中的一无是处。他们可能流连夜店直至天明或者挥霍金钱和精力在旁人看来浪费时间的事情上,但是某些地方,总能提现出金钱的优越性。
他不知道为什么文斯对他的问题回答起来支支吾吾,但是只要一个人拿起提琴,他就能知道对方是不是新手,是否真心想学习,还是就像刚才那位同学听到的传闻那样,就是来追女孩子的。
“我学过一点,跟我的……亲戚,”对方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只是学着拉奏而已,并没有这样系统地学习。”
他的说话方式很谦虚,但是当他拿起小提琴的时候却又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小提琴也是一个需要双手配合的弦乐器,当这一个人摆出演奏的姿势的时候,从眼神直至姿势都发生了改变。那种变化如此的自然而然,就好像他会拉奏小提琴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文斯惊讶极了,但是并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姿势,在好几年以前,他还在国外的时候他认识的那些小提琴的大师,就是像他这个样子。只是随意地拿起来,但是左手的手指轻轻按在指板上的时候,气场就发生了改变,连神态也变得傲慢起来。
这个年轻人……可以说还是个孩子,一个上大一的孩子能有多大的年纪呢,但是当他这样摆好演奏的姿势的时候,文斯觉得面对的就是一位精于小提琴的专家一样。
“拉一下,”文斯说,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尽可能地平静,“就这首曲子。”
在乐谱架上有一首练习曲,文斯将它翻开来:“这首。”
这是一首所有初学者都要学习拉奏的练习曲,当然费澜以前也有拉奏过。
不过在听过费澜演奏过后,文斯还稍微松了口气,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是一种吊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下来了。虽然这个年轻人的气场看起来堪比提琴大师,确实,在他的演奏中所表现出来的左手的技巧,比如,双弦、换把、揉弦,以及右手的技巧——连弓、分弓、顿弓、跳弓、拨弓等都非常准确与到位,但是也仅止于此。他依然是一个只是把握了技巧的外行人,也许他的演奏你挑不出一点儿的毛病,但是碰到真正的名曲,他可能没办法演奏地很好。
文斯想,也许他的那位亲戚教过他提琴,从姿势到技巧,但是很明显,这个人只是把握了外在的东西而已,他缺少磨练,缺少个人风格,缺少更多的投入与运用。
他还只是一个初学者而已。
这是文斯的结论。不管这个人为什么会有音乐大师的气场,但是只要一经演奏,文斯就能听到他真正的实力。
“你可以和高年纪的一起拉奏,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我。下一节课是高年级的课,你去那里跟他们一起听。”文斯过来拿走费澜刚到手的那本初级入门的小提琴教程,然后对他说,“你已经不需要这本了。”
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叠书籍,文斯说:“这是高年级的,另外还有一张书单,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买来看下。”
费澜茫然地看了一下书单《小提琴演奏者的节奏训练》、《小提琴演奏中的力度问题》、《小提琴教程》等各种书籍,他曾经在妹妹的书架上见过,不过他没有时间阅读那些。
在别人惊讶的视线下,费澜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向高年级的区域。
其实那也不算是高年级,只是对小提琴有基础的学生所联系的区域。因为选修课的小提琴老师只有一位,而且学生之间各自学习的差距比较大的关系,通常是第一节课给初学者上,第二节课给这些学生上课。通常初学者来选修小提琴只是好奇而已,所以在第二学年会有许多人转向别的选修课,所以在这片已经有所基础的小提琴学生的人数很少。
张月雁就在这里,看到费澜走过来,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但是并没有说什么。
☆、第十章
本来嘛,学校里有钱人家的孩子也挺多的,虽然费家在当地影响力挺大,但是送辆车给心仪的女性什么的,也不算什么特别的新闻。但是费澜的事情闹的特别大,学校的bbs上最近疯传。当然,这和费澜本身的身份也有关系,最主要还是校花张月雁带着男盆友冲到人家家里,把钥匙扔在那里的嚣张举动。
bbs里本来还是挺为张月雁叫好的,一部分也是因为她的男盆友彦磊在学校里很得人缘,但是最近,舆论中有有些不满的声音。一部分人认为,对方只是送了一辆豪车来表达自己的爱慕嘛,用不着做的那么过分,不想要的话,干脆拒绝就好了,更何况当时费家的公子还在病中,两个月前差点送了命。既然别人喜欢你,对你表达爱慕之心,就算不表示感谢,也不用做的那么过分,给对方下不了台啊。
此评论一出,bbs里纷纷有人表示同意,觉得校花张月雁做的太夸张了,更有甚者,就是认为张月雁在“炒作”自己。
“被费家公子追求,有那么了不起吗?非要弄地大家都知道吗?”一些匿名的游客也这样评论着,“就算是土豪,就算追求的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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