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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遇见一场死亡,却异常美丽。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农历腊月三十,俗称“除夕”。这本就不该是个风平浪静的日子。岁末年初,正是团聚的好时候。
在老家,农历新年前一天最热闹。
上午,孩子们跟父母到街上采买,爱吃的娃娃一早就起床换上新衣服等着去买糖。下午,镇上的商店都关了门,大人们要早早回家,贴春联,摆桌子。
今年的这个时候,我在花都。
早上六点还守在一间不大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而此刻的花都要比往常清净许多。
放眼望去只有摆动的树枝孤零零看着风刮过,还不时被它撩走几片叶子,落到路边一辆老旧的银灰色桑塔纳上。
车就停在我们便利店对面,离人民公园不远,连结三东大道西和天贵北路的小道上。前面的大灯下边补着一道三寸长的黄漆,像是被人生生撕开了口子,又像是它浑然天成的第三只眼,聚精会神盯着四周。
想起过往,我不禁在心里咒骂:天晓得从前是哪个不长心的把我骗到这儿,说这里富得流油,看全国人民都是穷鬼。
不过说实话,从平凉到花都的小半年,几个街区逛下来,眼前那种破烂车还真少见。
由此倒可以联想到一点——车主应当是个毫无档次,而且粗糙至极的人。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多虑了。
因为打那辆车停在那儿起,凡我留意,它都像报废了一般,搁置在路旁。
昨天,跟同事闲聊,无意提起,他半带嘲讽的态度同我想的如出一辙。
“车?”根据我的提醒,他瞥了眼窗外。
稀疏的阳光泛出猩红,透过绿化树的叶子零碎的洒在深蓝色车窗上,那种玻璃总是会最大限度挑逗起人内心里原始的偷窥欲。
“不就是一堆废铜烂铁嘛。”同事脱口而出。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被那不起眼的外表蒙骗了,于是提醒道:“不奇怪吗?三天了,没人从车上下来,也没人来把它开走。”
他一边清点货架把过期速食品塞给我,一边毫不在意的说:“大惊小怪。说不定是哪个偷车贼两眼一抹黑,脑袋犯浑偷的,得手之后才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然后就把它扔在了路边。免得打不着狐狸还惹一身骚!”
听到这,我忍不住回头,心里竟然起了一丝贪念,要是家里能有这么辆车倒腾些贝母、冬花会省掉不少力气。
越过便利店的促销海报,我平静的看着,并且期待那辆车发生点儿什么,哪怕是交警过去贴张罚单也好。
突然,一只胳膊从背后卡住我的脖子,一只手强行将我的头扭了回来。
“亲爱的,等你下了大夜班,我带你出去嗨皮,怎样?”
店长的脸紧挨过来,带着黏着的湿气。
他是我同事,也是我来到这座城市以后交的第二个男朋友。一个毫无好奇心,又乐于聊骚的人。
我用手里的篮子撞了他一下,把脸扭向收银台,那是整个店里的监视点,从早到晚都躲在角落散发着隐秘又敏锐的红光。
他解下腰上的深色围裙,扔到一堆过期食品上,捏起我的下巴,说:“乖,明天早上来接你。”
跟着,他抬高手臂,一张嘴不由分说裹夹着我的唇。
我猜监视器那头将会不断重播这段让人兴奋的画面。我全情投入,因为他身上那股让人无法拒绝又欲盖弥彰的坏。
同时,也为了我来到花都之后学会的第一件事——不让自己陷于孤单之中。
自他走后,将近午夜,店里来了几个人。他们穿着深蓝色长袖衣服,领口和衣襟都粘着灰,一看就是附近工地的打工仔。
他们要了几瓶啤酒,又从货架上拿了些麻辣味的零嘴,围坐着聊天。其中一个手里提溜台收音机,里面播放的内容和我不无关系。
“近些年,随着都市生活节奏加快,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兴起。可不管如何包装,都难免会让不需要的人产生鸡肋感……”
我一边开酒,一边从心里发出冷笑。电台里说话的人肯定不是单身,所以他不知道深夜的一碗泡面和散发着添加剂香味的串串能给人带去多少安慰。起码有了它们的陪伴,不会让一个人的夜空荡无物。
“工头说明天要来个新伙夫,你们知不知道?”
他们当中最胖的那个率先打开话匣子。
坐他旁边,皮肤黑亮的人,嘴里叼着牙签,喝了口啤酒,满不在乎的说:“管他妈的是谁,只要做的难吃,老子照样掀桌子。”
同行的人似乎都怕他,纷纷拎起酒瓶,附和着。只有那个掏了钱却没要酒的人,坐在那儿不出声,歪着脑袋,不停调换收音机频率,直到听见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脸上才露出微笑。
“老王,又想干那事了?”黑脸家伙调侃道。
众人发出戏虐的狂笑,我就站在离他们不远的收银台里无动于衷。一是对这种荤段子习以为常,二是要给刚进来的顾客拿烟。
他们口中的“老王”有点儿腼腆,也不争辩,只是轻轻拍了拍黑脸的肩膀,说:“听老大哥一句,明儿李全来了,难吃你们也忍着,大不了咱们晚上来这开小灶。”
胖子听他话里有话,急忙说:“王哥这是知道内.幕啊。”
老王摆摆手,“我个泥瓦匠,能知道啥内.幕。不过是跟工头一起抽烟的时候,听他说,这人叫李全,是大老板亲自安排过来的。”
“不会是派来盯咱们干活的眼线吧?”
话已至此,众人沉默下来,几口清空了瓶子里的余酒。
曲终,人散。
一番无味的热闹之后,长夜慢慢过去。收银台下面的抽屉震得我两腿发麻,我利索的伸进去一只手,关掉闹钟。它像只突然被宰的公鸡,长鸣之后鸦雀无声。
距离约会还剩不到半小时,也是整个夜班下来最难熬的时候。
眼前的这座城市仿佛被清空了一般,静得让人心慌。我急于找些事情填补,便又想起街边那辆车。
没错,就是那辆停了三天的灰色桑塔纳。
它再次走入我的视线,带着我曾经的期待。
一个身穿黑色夹克,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人左顾右盼走过去。那扇“焊死”的车门终于在他敲击车窗之后有了明显的松动——... -->>
——她遇见一场死亡,却异常美丽。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农历腊月三十,俗称“除夕”。这本就不该是个风平浪静的日子。岁末年初,正是团聚的好时候。
在老家,农历新年前一天最热闹。
上午,孩子们跟父母到街上采买,爱吃的娃娃一早就起床换上新衣服等着去买糖。下午,镇上的商店都关了门,大人们要早早回家,贴春联,摆桌子。
今年的这个时候,我在花都。
早上六点还守在一间不大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而此刻的花都要比往常清净许多。
放眼望去只有摆动的树枝孤零零看着风刮过,还不时被它撩走几片叶子,落到路边一辆老旧的银灰色桑塔纳上。
车就停在我们便利店对面,离人民公园不远,连结三东大道西和天贵北路的小道上。前面的大灯下边补着一道三寸长的黄漆,像是被人生生撕开了口子,又像是它浑然天成的第三只眼,聚精会神盯着四周。
想起过往,我不禁在心里咒骂:天晓得从前是哪个不长心的把我骗到这儿,说这里富得流油,看全国人民都是穷鬼。
不过说实话,从平凉到花都的小半年,几个街区逛下来,眼前那种破烂车还真少见。
由此倒可以联想到一点——车主应当是个毫无档次,而且粗糙至极的人。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多虑了。
因为打那辆车停在那儿起,凡我留意,它都像报废了一般,搁置在路旁。
昨天,跟同事闲聊,无意提起,他半带嘲讽的态度同我想的如出一辙。
“车?”根据我的提醒,他瞥了眼窗外。
稀疏的阳光泛出猩红,透过绿化树的叶子零碎的洒在深蓝色车窗上,那种玻璃总是会最大限度挑逗起人内心里原始的偷窥欲。
“不就是一堆废铜烂铁嘛。”同事脱口而出。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被那不起眼的外表蒙骗了,于是提醒道:“不奇怪吗?三天了,没人从车上下来,也没人来把它开走。”
他一边清点货架把过期速食品塞给我,一边毫不在意的说:“大惊小怪。说不定是哪个偷车贼两眼一抹黑,脑袋犯浑偷的,得手之后才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然后就把它扔在了路边。免得打不着狐狸还惹一身骚!”
听到这,我忍不住回头,心里竟然起了一丝贪念,要是家里能有这么辆车倒腾些贝母、冬花会省掉不少力气。
越过便利店的促销海报,我平静的看着,并且期待那辆车发生点儿什么,哪怕是交警过去贴张罚单也好。
突然,一只胳膊从背后卡住我的脖子,一只手强行将我的头扭了回来。
“亲爱的,等你下了大夜班,我带你出去嗨皮,怎样?”
店长的脸紧挨过来,带着黏着的湿气。
他是我同事,也是我来到这座城市以后交的第二个男朋友。一个毫无好奇心,又乐于聊骚的人。
我用手里的篮子撞了他一下,把脸扭向收银台,那是整个店里的监视点,从早到晚都躲在角落散发着隐秘又敏锐的红光。
他解下腰上的深色围裙,扔到一堆过期食品上,捏起我的下巴,说:“乖,明天早上来接你。”
跟着,他抬高手臂,一张嘴不由分说裹夹着我的唇。
我猜监视器那头将会不断重播这段让人兴奋的画面。我全情投入,因为他身上那股让人无法拒绝又欲盖弥彰的坏。
同时,也为了我来到花都之后学会的第一件事——不让自己陷于孤单之中。
自他走后,将近午夜,店里来了几个人。他们穿着深蓝色长袖衣服,领口和衣襟都粘着灰,一看就是附近工地的打工仔。
他们要了几瓶啤酒,又从货架上拿了些麻辣味的零嘴,围坐着聊天。其中一个手里提溜台收音机,里面播放的内容和我不无关系。
“近些年,随着都市生活节奏加快,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兴起。可不管如何包装,都难免会让不需要的人产生鸡肋感……”
我一边开酒,一边从心里发出冷笑。电台里说话的人肯定不是单身,所以他不知道深夜的一碗泡面和散发着添加剂香味的串串能给人带去多少安慰。起码有了它们的陪伴,不会让一个人的夜空荡无物。
“工头说明天要来个新伙夫,你们知不知道?”
他们当中最胖的那个率先打开话匣子。
坐他旁边,皮肤黑亮的人,嘴里叼着牙签,喝了口啤酒,满不在乎的说:“管他妈的是谁,只要做的难吃,老子照样掀桌子。”
同行的人似乎都怕他,纷纷拎起酒瓶,附和着。只有那个掏了钱却没要酒的人,坐在那儿不出声,歪着脑袋,不停调换收音机频率,直到听见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脸上才露出微笑。
“老王,又想干那事了?”黑脸家伙调侃道。
众人发出戏虐的狂笑,我就站在离他们不远的收银台里无动于衷。一是对这种荤段子习以为常,二是要给刚进来的顾客拿烟。
他们口中的“老王”有点儿腼腆,也不争辩,只是轻轻拍了拍黑脸的肩膀,说:“听老大哥一句,明儿李全来了,难吃你们也忍着,大不了咱们晚上来这开小灶。”
胖子听他话里有话,急忙说:“王哥这是知道内.幕啊。”
老王摆摆手,“我个泥瓦匠,能知道啥内.幕。不过是跟工头一起抽烟的时候,听他说,这人叫李全,是大老板亲自安排过来的。”
“不会是派来盯咱们干活的眼线吧?”
话已至此,众人沉默下来,几口清空了瓶子里的余酒。
曲终,人散。
一番无味的热闹之后,长夜慢慢过去。收银台下面的抽屉震得我两腿发麻,我利索的伸进去一只手,关掉闹钟。它像只突然被宰的公鸡,长鸣之后鸦雀无声。
距离约会还剩不到半小时,也是整个夜班下来最难熬的时候。
眼前的这座城市仿佛被清空了一般,静得让人心慌。我急于找些事情填补,便又想起街边那辆车。
没错,就是那辆停了三天的灰色桑塔纳。
它再次走入我的视线,带着我曾经的期待。
一个身穿黑色夹克,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人左顾右盼走过去。那扇“焊死”的车门终于在他敲击车窗之后有了明显的松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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