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读小说网 www.qudu.la,闪婚之医见倾心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躺在充满了消毒水味道的病床上,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冷冷清清,孤孤单单。
麻药过后的身体痛入骨髓,我却希望能够再疼一点,因为,只有身体的痛,才能减弱心里的痛!
我叫陈志贤,一个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在别人的眼中事业有成、身价不菲,日子幸福的像花开一样,让人羡慕。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我过的一点也不幸福。
我很痛苦!
这不是因为我有一个身材肥胖脸跟发面馒头一样的丑老婆,因为在我们这样的圈子里,老婆长什么样真心无所谓。
有钱有势有地位,老婆可以用来当摆设,想要漂亮年轻的女人,连招手都不用,只要一个微笑的眼神,就会有众多的女孩排着队供你挑选,环肥燕瘦,任君采摘。
也不是因为金钱和权势。
我父亲是高官,我母亲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的领导人,我从小生活在蜜罐里长大,不谦虚的说,我享受过了权少能够享受的一切。
我痛苦,是因为我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从来不敢回想我的前半生,因为那有一段能够让我绝望到疯癫的回忆!
曾经,良好的家境,造成我少年得意、桀骜不驯的性格,我目空一切,除了几个飙车的哥们,和谁都玩不到一块去,对女人更是不屑一顾,看不上眼,烦她们娇柔做作的娇滴滴。
但是,这样的我,却在十八岁的时候,疯狂的喜欢上了一个家境平凡的女孩,发誓非她不娶,这是我认识的人都都没有想到的。
我和她的认识,是在好哥们的生日派对上。
那天,我和朋友们拼酒过后,头有些晕,正在别墅的阳台上吹风,无聊的看着一群哥们和女孩们相互喂酒、嬉戏。
突然,有一个女孩走进我的视线,她垂直的秀发乌黑亮丽,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明亮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耀眼。
她和别的坦胸露乳的女孩不同,她穿着一身保守的雪白长裙,怯怯的眼神像误闯入人群的小兔子,就那么的突兀的闯进了我的视线范围内。
一见钟情!
莫名的,这个词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出现在我脑海里。
等我发现双脚不受控制的走到她面前时,我已经把手伸到了她的面前,“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时隔二十多年,我仍能清晰的记得她抬头看我的那双眼睛,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神清澈见底,没有丝毫的杂质,眼底的水润像微微荡起的烟雾,引人忍不住想要拨开迷雾一探究竟。
“我……”她飞快的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露出优美的脖颈,看的我有想要亲上去的冲动。
必须说明的是,我不是好色之徒,也绝非风流的人,甚至在她之前我都没有牵过女孩的手。
当然,也不是因为我那方面有问题,仅仅是因为我讨厌那些见了我就像见了肥肉一样的女人。
爱慕虚荣、贪污享受,那样的女孩我才不喜欢!
但是她,我却喜欢到了骨子里。
就算后来她告诉我说,她早就见过我,生日派对上的相识也是她故意跟她的好友一起进来的,只为找机会认识我,我也没有生气,甚至还很高兴。
或许俗话说的很对,恋爱中的男女,智商都是为零。
我觉得,能被她偷偷的喜欢,主动找机会认识我,那是一件非常非常幸福的事情。
她叫万思雅,美的清纯脱俗,美的惊天动地,是我见过的所有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爬山,一起坐在山顶看月亮,现代年轻情侣喜欢做的事情,我们二十多年前就开始做了。
我们计划着,等大学毕业了就结婚,到时候生两个胖娃娃,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一个像她,一个像我。
那段日子,我整个人像泡到了蜜罐里,每天心里都甜蜜蜜的。
但是,也有很多的烦恼。
父母亲朋的反对就不必说了,那肯定是雷霆暴雨般的激烈,想一想就烦躁,可这也不算大问题,凭我五代单传的优势,敢反对,我就敢拿刀往自己身下戳。
敢阻止我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我就敢让陈家绝后,让父母的儿子做不成男人。
父母勃然大怒,扬言要和我断绝关系。
哼,断绝就断绝,没了背后的陈家,小丫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总是觉得配不上我。
其实我最烦的,是万思雅的闺蜜陆凤,一个长相一般、满身铜臭又俗不可耐的女人。
他是我好哥们陆晨的姐姐,也是那些见了我像见到肥肉一样的女人中的一个。
自从见过我后,每次我和陆晨出去玩她都要跟在屁股后面,烦不胜烦。
更是在生日派对后,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偏偏还要装作偶遇。
我都不屑说她那些手段多低端,瞎眼的人都能看出来是故意的。
我烦死了陆凤,还不敢告诉思雅,就怕她知道闺蜜想撬她的墙角惹她难过。
哎,被人保护过度的小丫头,不懂人心险恶,哪里晓得闺蜜时刻想着抢她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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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充满了消毒水味道的病床上,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冷冷清清,孤孤单单。
麻药过后的身体痛入骨髓,我却希望能够再疼一点,因为,只有身体的痛,才能减弱心里的痛!
我叫陈志贤,一个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在别人的眼中事业有成、身价不菲,日子幸福的像花开一样,让人羡慕。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我过的一点也不幸福。
我很痛苦!
这不是因为我有一个身材肥胖脸跟发面馒头一样的丑老婆,因为在我们这样的圈子里,老婆长什么样真心无所谓。
有钱有势有地位,老婆可以用来当摆设,想要漂亮年轻的女人,连招手都不用,只要一个微笑的眼神,就会有众多的女孩排着队供你挑选,环肥燕瘦,任君采摘。
也不是因为金钱和权势。
我父亲是高官,我母亲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的领导人,我从小生活在蜜罐里长大,不谦虚的说,我享受过了权少能够享受的一切。
我痛苦,是因为我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从来不敢回想我的前半生,因为那有一段能够让我绝望到疯癫的回忆!
曾经,良好的家境,造成我少年得意、桀骜不驯的性格,我目空一切,除了几个飙车的哥们,和谁都玩不到一块去,对女人更是不屑一顾,看不上眼,烦她们娇柔做作的娇滴滴。
但是,这样的我,却在十八岁的时候,疯狂的喜欢上了一个家境平凡的女孩,发誓非她不娶,这是我认识的人都都没有想到的。
我和她的认识,是在好哥们的生日派对上。
那天,我和朋友们拼酒过后,头有些晕,正在别墅的阳台上吹风,无聊的看着一群哥们和女孩们相互喂酒、嬉戏。
突然,有一个女孩走进我的视线,她垂直的秀发乌黑亮丽,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明亮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耀眼。
她和别的坦胸露乳的女孩不同,她穿着一身保守的雪白长裙,怯怯的眼神像误闯入人群的小兔子,就那么的突兀的闯进了我的视线范围内。
一见钟情!
莫名的,这个词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出现在我脑海里。
等我发现双脚不受控制的走到她面前时,我已经把手伸到了她的面前,“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时隔二十多年,我仍能清晰的记得她抬头看我的那双眼睛,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神清澈见底,没有丝毫的杂质,眼底的水润像微微荡起的烟雾,引人忍不住想要拨开迷雾一探究竟。
“我……”她飞快的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露出优美的脖颈,看的我有想要亲上去的冲动。
必须说明的是,我不是好色之徒,也绝非风流的人,甚至在她之前我都没有牵过女孩的手。
当然,也不是因为我那方面有问题,仅仅是因为我讨厌那些见了我就像见了肥肉一样的女人。
爱慕虚荣、贪污享受,那样的女孩我才不喜欢!
但是她,我却喜欢到了骨子里。
就算后来她告诉我说,她早就见过我,生日派对上的相识也是她故意跟她的好友一起进来的,只为找机会认识我,我也没有生气,甚至还很高兴。
或许俗话说的很对,恋爱中的男女,智商都是为零。
我觉得,能被她偷偷的喜欢,主动找机会认识我,那是一件非常非常幸福的事情。
她叫万思雅,美的清纯脱俗,美的惊天动地,是我见过的所有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爬山,一起坐在山顶看月亮,现代年轻情侣喜欢做的事情,我们二十多年前就开始做了。
我们计划着,等大学毕业了就结婚,到时候生两个胖娃娃,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一个像她,一个像我。
那段日子,我整个人像泡到了蜜罐里,每天心里都甜蜜蜜的。
但是,也有很多的烦恼。
父母亲朋的反对就不必说了,那肯定是雷霆暴雨般的激烈,想一想就烦躁,可这也不算大问题,凭我五代单传的优势,敢反对,我就敢拿刀往自己身下戳。
敢阻止我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我就敢让陈家绝后,让父母的儿子做不成男人。
父母勃然大怒,扬言要和我断绝关系。
哼,断绝就断绝,没了背后的陈家,小丫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总是觉得配不上我。
其实我最烦的,是万思雅的闺蜜陆凤,一个长相一般、满身铜臭又俗不可耐的女人。
他是我好哥们陆晨的姐姐,也是那些见了我像见到肥肉一样的女人中的一个。
自从见过我后,每次我和陆晨出去玩她都要跟在屁股后面,烦不胜烦。
更是在生日派对后,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偏偏还要装作偶遇。
我都不屑说她那些手段多低端,瞎眼的人都能看出来是故意的。
我烦死了陆凤,还不敢告诉思雅,就怕她知道闺蜜想撬她的墙角惹她难过。
哎,被人保护过度的小丫头,不懂人心险恶,哪里晓得闺蜜时刻想着抢她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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