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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
三国魏明帝自征蜀,幸长安,遣司马懿督张合诸军,雍、凉劲卒二十万,潜军密进,窥向剑阁。蜀相诸葛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会兵交换,在者八万。时魏军始阵,代兵适交,参佐咸以贼众强盛,非力不制,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亮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利失信,古人所惜;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鹄立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皆催令去。于是,去者皆悦,愿留一战;征者奋勇,思致死命。相谓曰:“诸葛公之恩,死犹未报也。”临战之日,莫不拔剑争先,以一当十,杀张合,却司马懿,一战大克,信之由也。
<b>译文</b>
大凡对敌交战时,士卒们踏上万死一生的战场,而无后悔畏惧之心的,都是由于将帅平时真诚不欺的思想品格感化而使他们这样做的。将帅讲求信义以诚待人,那么,士卒便会报之以尽心用力而无犹豫之意。所以,打起仗来就能无往而不胜。诚如兵法所说:“为将帅者应当具备诚信而不欺诈的思想品格。”
三国时期,魏明帝曹睿征讨蜀国,亲自从洛阳来到长安,派遣宣王司马懿督统左将军张郃所部及雍、凉二州等精兵三十万人,隐蔽进发,窥向蜀地剑阁。蜀国丞相诸葛亮当时驻屯在祁山,他把精良武器装备,都用在扼守险要之处,部队将有十分之二的人换防离去,留在战场的将士只有八万人。正当魏军开始布阵之时,恰值蜀军换防交接过程,诸葛亮的参谋人员都认为敌军强盛,没有足够的兵力是制胜不了对方的,因此纷纷建议把换下来的部队暂留一月,以便壮大蜀军声威。但诸葛亮却说:“我统兵打仗,一向以信义为根本,那种‘得原失信’的作法,是为古人痛惜而不取的。现在,换防该去的士卒已经迅速打点好行装等待归期,他们的妻子则引领切盼而逐日计算着丈夫归来的时间。因此,目前我们虽然面临征战的困难,但恪守信义的原则不可废弃。”说完,便下令催促换防下来的士卒尽快启程返乡。于是,该走的都很高兴,愿意留下参加战斗;该留的则斗志昂扬,决心拚死一战。他们互相勉励说:“诸葛丞相对我们的恩德,我们即使拚上性命也报答不完!”到了交战那天,蜀军无不拔剑争先,冲锋陷阵,以一当十,击杀了魏将张郃,打退了主帅司马懿。蜀军一战而获大胜,这正是诸葛亮以信义为治军根本所取得的成效。
<b>解析</b>
本篇以信战为题乃取“信义”之意,其要旨是阐述将帅以“信”治军的重要性。它认为,在对敌作战中,士卒所以能够舍生忘死地去奋勇杀敌,都是由于平时将帅带兵以“信”的结果。这里所引“信则不欺”乃是六韬-论将篇提出的将帅必备的五种条件之一(即“所谓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勇则不可犯,智则不可乱,仁则爱人,信则不欺,忠则无二心。”)。军事与战争实践的历史证明“信则不欺”不仅是好的将帅所应具备的美德之一,也是将帅治军所应把握的重要原则。将帅只有“信则不欺”即切实做到:行赏罚,讲求信用;严纪律,不徇私情,才能取得广大士卒的拥护,才能使部队上下一心,团结对敌,无往不胜。
本篇所引诸葛亮统兵打仗以信为本的事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五事”:魏明帝派遣宣王司马懿督统大将张郃等部三十余万精兵,秘密向蜀国剑阁进发,此时蜀相诸葛亮正率兵戍守在祁山,并且正值部队换防变动之时,将十分之二的蜀兵换下等待返乡,而留下者仅有八万人。从双方兵力对比看,魏军三倍于蜀军。有鉴于此,诸葛亮身边参谋人员皆劝亮把换防待归的部队暂留一月,以壮大蜀军力量。但诸葛亮却以“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为由,未予采纳,且催令其尽快返乡。蜀军将士为诸葛亮以信义为本的可贵精神所感动,于是,去者愿留一战,而留者愿效死命。临战之日,无不拔剑争先,以一当十,一举击败魏军,杀死张郃,打退司马懿。裴松之在注引之后,对此战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看去虽然不无道理,但综观诸葛亮一生统军作战乃至治国理民的实践“以大信为本”却是符合其实际和令人效法的。
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
三国魏明帝自征蜀,幸长安,遣司马懿督张合诸军,雍、凉劲卒二十万,潜军密进,窥向剑阁。蜀相诸葛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会兵交换,在者八万。时魏军始阵,代兵适交,参佐咸以贼众强盛,非力不制,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亮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利失信,古人所惜;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鹄立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皆催令去。于是,去者皆悦,愿留一战;征者奋勇,思致死命。相谓曰:“诸葛公之恩,死犹未报也。”临战之日,莫不拔剑争先,以一当十,杀张合,却司马懿,一战大克,信之由也。
<b>译文</b>
大凡对敌交战时,士卒们踏上万死一生的战场,而无后悔畏惧之心的,都是由于将帅平时真诚不欺的思想品格感化而使他们这样做的。将帅讲求信义以诚待人,那么,士卒便会报之以尽心用力而无犹豫之意。所以,打起仗来就能无往而不胜。诚如兵法所说:“为将帅者应当具备诚信而不欺诈的思想品格。”
三国时期,魏明帝曹睿征讨蜀国,亲自从洛阳来到长安,派遣宣王司马懿督统左将军张郃所部及雍、凉二州等精兵三十万人,隐蔽进发,窥向蜀地剑阁。蜀国丞相诸葛亮当时驻屯在祁山,他把精良武器装备,都用在扼守险要之处,部队将有十分之二的人换防离去,留在战场的将士只有八万人。正当魏军开始布阵之时,恰值蜀军换防交接过程,诸葛亮的参谋人员都认为敌军强盛,没有足够的兵力是制胜不了对方的,因此纷纷建议把换下来的部队暂留一月,以便壮大蜀军声威。但诸葛亮却说:“我统兵打仗,一向以信义为根本,那种‘得原失信’的作法,是为古人痛惜而不取的。现在,换防该去的士卒已经迅速打点好行装等待归期,他们的妻子则引领切盼而逐日计算着丈夫归来的时间。因此,目前我们虽然面临征战的困难,但恪守信义的原则不可废弃。”说完,便下令催促换防下来的士卒尽快启程返乡。于是,该走的都很高兴,愿意留下参加战斗;该留的则斗志昂扬,决心拚死一战。他们互相勉励说:“诸葛丞相对我们的恩德,我们即使拚上性命也报答不完!”到了交战那天,蜀军无不拔剑争先,冲锋陷阵,以一当十,击杀了魏将张郃,打退了主帅司马懿。蜀军一战而获大胜,这正是诸葛亮以信义为治军根本所取得的成效。
<b>解析</b>
本篇以信战为题乃取“信义”之意,其要旨是阐述将帅以“信”治军的重要性。它认为,在对敌作战中,士卒所以能够舍生忘死地去奋勇杀敌,都是由于平时将帅带兵以“信”的结果。这里所引“信则不欺”乃是六韬-论将篇提出的将帅必备的五种条件之一(即“所谓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勇则不可犯,智则不可乱,仁则爱人,信则不欺,忠则无二心。”)。军事与战争实践的历史证明“信则不欺”不仅是好的将帅所应具备的美德之一,也是将帅治军所应把握的重要原则。将帅只有“信则不欺”即切实做到:行赏罚,讲求信用;严纪律,不徇私情,才能取得广大士卒的拥护,才能使部队上下一心,团结对敌,无往不胜。
本篇所引诸葛亮统兵打仗以信为本的事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五事”:魏明帝派遣宣王司马懿督统大将张郃等部三十余万精兵,秘密向蜀国剑阁进发,此时蜀相诸葛亮正率兵戍守在祁山,并且正值部队换防变动之时,将十分之二的蜀兵换下等待返乡,而留下者仅有八万人。从双方兵力对比看,魏军三倍于蜀军。有鉴于此,诸葛亮身边参谋人员皆劝亮把换防待归的部队暂留一月,以壮大蜀军力量。但诸葛亮却以“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为由,未予采纳,且催令其尽快返乡。蜀军将士为诸葛亮以信义为本的可贵精神所感动,于是,去者愿留一战,而留者愿效死命。临战之日,无不拔剑争先,以一当十,一举击败魏军,杀死张郃,打退司马懿。裴松之在注引之后,对此战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看去虽然不无道理,但综观诸葛亮一生统军作战乃至治国理民的实践“以大信为本”却是符合其实际和令人效法的。